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经区委政府同意,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合同制)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工程评审职位。招聘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土建或交通专业)
二、工作职责
按照区财政局工作安排和要求,协助开展政府投资评审。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出差的工作要求。
(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详见《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招聘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区财政局网站、区人社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场报名。
六、报名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地点: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501室(人教股办公室)
(二)报名材料:
1.填写《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招聘投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征信证明;
3.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1张;
4.三年以上从事相关建设项目审计或者预结算工作的证明(社保缴纳记录或其他工作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全日制学习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经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放弃。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相关专业技能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考生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招聘计划。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递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渌口区财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研究审定。
九、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为10-12万元。年薪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占年薪总额的8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占年薪总额的20%,其实际发放额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十、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渌口区财政局:0731-27618210。
2.监督电话
渌口区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李青女15116010952
渌口区人社局:0731-27560810
其余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报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公开招聘投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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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