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2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平昌县人民政府k8凯发平台官网发布,同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k8凯发平台官网发布;除本公告外,后期相关公告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k8凯发平台官网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紧缺学科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应要求等见《平昌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应于报考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
4.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考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平昌县域内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考及资格审核
1.报考时间
2024年7月19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考地点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19号)。
3.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考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
4.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学科岗位。
5.报考材料
(1)《平昌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2)1份(贴上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县域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与《报考信息表》照片同底版)。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费用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资格审查
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平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各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在资格审查和确认缴费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教育科技局汇总报考情况,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4年7月22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k8凯发平台的公告。
(三)考试
考试将根据现场报考情况确定,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学科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时,该学科岗位则先采取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确定笔试的学科岗位将于2024年7月22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k8凯发平台的公告。
成绩计算方式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5: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7月29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1号书面申请查分。
2.面试
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面试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现行学科教材。参加笔试的岗位根据岗位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查分结果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31日公布。
(1)面试准考证领取: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不参加笔试学科岗位的考生和笔试后进入面试的岗位学科考生,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4: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面试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试讲课题后,有30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学科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拉通排名的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进行岗位选择。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提示
1.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考生请及时了解天气及交通路况,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等,逾期未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注意交通、食宿和财物安全。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0827-6222816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七、本公告由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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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