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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通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4人公告-k8凯发平台

发布时间:2024-07-12 12:52:34来源: 13041198719
 
  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差额拨款。为充实不动产登记中心队伍力量,经市委编办同意,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标准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询。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我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
 
  5.2021年7月后,经市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实施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市行政中心b1222室,联系电话0513-87650716。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听通知参加考试。对弄虚作假、违反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需提交的相关材料:①《2024年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⑥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适岗评价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起报送,原件审核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5)注意事项: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选调岗位达到相应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相应减少选调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由面试和适岗评价组成。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综合素质。
 
  适岗评价结合岗位需求,依据人选政治面貌、学历履历、年终考评、岗位匹配能力、奖励荣誉以及在南通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作品等情况,对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60% 适岗评价成绩4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纪委监委监察组全程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五、其它
 
  本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人社局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1295。
 
  举报电话: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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