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2023年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5.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及编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7月29日09:00—7月31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7月29日09:00—8月1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7.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8日上午10:00起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护士、助产士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考核人选;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技能考核)人选。
2.在面试(技能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请上述确定的面试(技能考核)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k8凯发平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技能考核)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技能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技能考核)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技能考核)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技能考核)资格。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技能考核)形式:护士、助产士岗位采用技能考核,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与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人选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录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由本人自谋职业。录用人员为劳动合同制性质,工资待遇享受单位同类同性质人员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录用后的前两个考试年度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者,解除录用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录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88790
七、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3日